(大紀元記者易文溫哥華報導) 買新車本來是件很開心的事情, 但最後變得不歡而散卻是始料不及。如何避免購車出現不愉快的情況,陳先生的買車經歷可引以為鑒,大紀元時報亦請卑詩汽車銷售局(Motor Vehicle Sales Authority of British Columbia,簡稱VSA)為讀者們支招。
2015年8月30日,陳先生和太太到本拿比一個車行買車。 他們看中一輛奔馳房車,有優惠。在聽過介紹並與銷售員談妥價錢後, 他們想試車,但銷售員說要先簽合約。於是他們在銷售員引導下簽署了車貸協議, 並支付了1000元定金。辦完手續, 他們又提出試車,銷售員告訴他們那輛車不在車行,而在列治文的銷售點, 他們可以改天來試車。
第二天是星期一,正在上班的陳先生接到了車行的電話通知提車。陳先生要求先試車,銷售員說當天可以試車。陳先生因為那天下雨,所以告訴銷售員他想九月五日再 試車。銷售員隨後給正在上班的陳太打電話,要她下班後盡快到車行簽文件。陳太打電話與先生商量,陳先生給銷售員回電話說會在9月5日去見他。
9月5日那天,陳先生和太太到車行表示已不想買車,想要回定金。銷售員說根據合約定金不能退。他們要求見銷售經理,但經理也說不能退。
10月10日, 陳氏夫婦回到該車行想試車。銷售員告訴他們那輛車已經賣出,定金也不會退還 ,他們可以將定金用於買其他車。
陳先生夫婦認為對方在沒有告知有關責任與義務,和沒有給予足夠時間閱讀合同內容的情況下, 催促他們簽署了文件; 而且車行出售他們付了定金的車之前也沒有通知他們。因此既然車已賣出, 就應該退還定金。
陳先生後來向卑詩汽車銷售局(VSA)提交了書面投訴。VSA把投訴轉給了車行。
車行根據要求作出書面回應,稱陳氏夫婦購買的奔馳轎車當時在列治文車行。該筆交易完成後, 客人被轉給財務部經理辦理買車貸款審批手續。為此, 客人支付了1000元作為分期付款的一部分以保證此車不會被別人買走。
當貸款獲得批准後,車行要求汽車落地並運至車行所在地,根據協議車輛完好無損,油漆和內部保護一應俱全。於是車行與次日(8月31日)聯絡顧客安排時間取車。由於陳太是貸款協議的唯一簽約人, 所以車行聯繫了陳太來簽署文件。
由於陳氏夫婦希望在晴天驗車和試車,但車行無法控制天氣情況以滿足他們的要求。陳氏夫婦因此不滿,並提出取消交易。車行經理為此給顧客解釋說取消交易要收取運費和準備車輛的費用,但陳先生並不滿意,最後雙方對話中止。
車行已附上完整的交易副本以供VSA調查。車行表示願意退還保證金餘額給陳先生,但不想再為該客人提供服務。
收到陳先生的報料後,大紀元記者分別聯繫了卑詩汽車銷售局(VSA)和車行。VSA媒體聯絡總監(Director of Learning and Communications)道格拉斯(Doug Longhurst)回覆說不便評論個案,但他就如何避免買車時出現不愉快情況的問題為大紀元讀者提供了有用訊息:
冷靜期(cooling-off period)
根據卑詩汽車銷售局(VSA)的規定,凡在卑詩省買車,無論是新車還是二手車,消費者並無「冷靜期」 (冷靜期指允許購買者在限定期限內取消合約或退貨)。有的經銷商可能有退車和換車的相關政策,如果他們有,您應該索取一份其政策的複印件。
「冷靜期」只適用於租賃汽車(Leasing),如果你簽署了租車協議,根據法律規定,車輛必須由汽車經銷商保管一天,在這期間你有權取消合約,無需支付罰 金。如果你想當天立即開走車,可書面要求取消此條款。 經銷商有責任書面告知客戶「冷靜期」條款,以及你有權免除「冷靜期」,書面請求可作為租賃協議中的一個條款,你需要仔細檢查租賃協議內容。
在購買汽車繳納押金的問題上,現行法規對消費者沒有太多保護,需要消費者謹慎行事。押金不退的條款一旦寫入銷售合同,消費者一般沒有權利要求退回,除非能夠證明銷售汽車的車行有欺詐行為。
VSA建議消費者,在繳納定金之前,最好要求經銷商提供有關定金的書面協議;這是最佳操作方法,但並非經銷商必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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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定金的用途。定金可作為首付款,也可作為車款的一部分。不過,在某些時候,定金可視為服務費,如經銷商需為您保留預訂的車一段時間;從其他經銷商那裡調車;直接從製造商哪裡訂貨;辦理貸款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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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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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定金可退回,還是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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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經銷商不能提供買家預訂的車輛(包括型號、顏色等)或其他承諾的服務,經銷商應該退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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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關定金的條款,如這筆定金是否與購車款有關?什麽時候可以取車?
在簽字前要確保您了解所有的定金協議條款,不要忘記在離開之前要一份複印件。
(a) 您繳付的定金將被視為你承諾完成交易;
(b) 如果您違約,賣家可保留全部定金,即使他們沒有任何損失;
(c) 如果您完成了交易,就必須支付定金。
如果購車過程中發生糾紛,如何解決爭端?
第1步:準備資料
收集所有的事實,包括與您的問題相關的所有文件,如:收據、合同、協議、電子郵件和您做的筆記。複印所有資料,並保留原件。
第2步:找到正確的人談話
聯繫商家,要求與客戶服務部或有權解決問題的人(銷售經理、總經理或者老闆)對話。
第3步:陳述你的問題,並提出解決方案
清楚陳述您的問題,並提供相關文件的副本,並提出一個您認為公平的建議。但是如果有商家提供的方案,不要急於拒絕。花時間去考慮接受或拒絕。如果需要的話,第二天可再次去找商家。
第4步:獲取幫助
如果雙方沒有達成協議,可以請求卑詩汽車銷售局協助,該機構負責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為從授權的汽車經營商購買自用車輛的消費者提供解決糾紛的服務。
第5步:採取法律行動
採取法律行動往往是不得已而為之。您可能需要諮詢律師,了解選擇小額法庭(Small Claims Court)或上訴到卑詩省最高法院的利弊。
在投訴時,保持冷靜和專業。不要加入憤怒情緒,盡量保持與每個人的積極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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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時間來考慮所有可能的解決方案。不要妄下結論,對可能出現的結果持現實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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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談話記錄,包括你們的對話,與你談話人的姓名、日期和會議時間。收集所有商家回復的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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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覺得面談不舒服,可從寫投訴信或電子郵件開始。登錄網站http://mvsabc.com/,可查到投訴書樣本。◇
責任編輯:何堅